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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刊 捐 赠

  福州大学图书馆学科分馆热诚欢迎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期刊等各种文献资源,欢迎作者签名赠书。为了更好地做好接收捐赠图书的工作,特制定建学科分馆收捐赠管理办法,敬请捐赠者通晓本办法。

入藏原则: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国内外正式出版物,图书具备ISBN号,期刊具备ISSN号;

  2、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内容符合学科分馆各专业教学科研范围;

  3、收集范围和内容:学术著作(包括著、译、编[教材、丛书主编均可])和其他作品(包括绘画作品、日记、笔记、自传、信件、手稿)等;

下列图书不予入藏:

  1、非正式出版物,即不具备ISBN号的图书和不具备ISSN号的期刊,但有学术价值的会议文献、学位论文、手稿、科技报告、学术集刊等特种文献除外;

  2、违反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图书。

  3、涂抹、水渍及破损,已不能使用的图书;

  4、内容低下,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图书;

  5、多卷书中不成套的书刊;

  6、内容、时间失效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图书;

  7、页码少于49页;

  8、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处理原则

  1、捐赠图书送达我馆后,我馆一经接受,即刻拥有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即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和今后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3、不入藏图书资料将视情况另行处理;

  4、转赠:具参考价值但本馆已收藏的图书,或不合本馆收藏范围的图书,转其他专业对口分馆供读者借阅;

  5、淘汰:盗版、残旧及确无学术价值的图书,直接淘汰;

  6、本馆没有将捐赠文献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受赠回执

  1、为便于永久性保存,鼓励后学,请在赠书上签名、题词或加盖名章留念,使赠书版本更具价值;

  2、所捐赠图书一经接收,我馆将当面、电话、信件或者邮件形式及时向捐赠者出具谢函或捐赠证书以示鼓励和感谢。邮寄捐赠者请留下姓名、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方便我馆寄发感谢信或捐赠证书。建筑学院分馆收到捐赠图书后,会及时编目,置于建筑学院分馆永久收藏,供读者阅览并集中展示;

  3、我馆将通过建筑学院分馆主页发布捐赠鸣谢,捐赠人亦可通过建筑学院分馆网页检索到捐赠信息;

捐赠方式

  1、直接捐赠: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福州大学新区建筑学院一楼建筑学院分馆;

  2、寄送捐赠:请捐赠者提供个人详细信息,即提供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及联系方式,以便我馆对审定入藏的捐赠品及时寄发捐赠回执,以示感谢。单位名称:福州大学图书馆,邮寄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大学旗山校区,邮编:3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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